宁阳县交通运输局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交通运输局宁阳县鹤(山)堽(城)路东段建设工程支线文物勘探项目单一来源公示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二、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交通运输局宁阳县鹤(山)堽(城)路东段建设工程支线文物勘探项目 项目编号: 拟采购的服务的说明:根据遗址地形以及植被的实际覆盖情况,在充分吸收以往考古调查和发掘成果的基础上,采取一般区域普探、重点区域详探的方法。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勘探孔网应基于覆盖遗址的坐标网络系统,做到探孔定位精准,记录详细规范。全面了解地下遗存状况,将调查和勘探成果充分展现。预算金额:75.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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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需求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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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山东省水下考古研究中心是山东具有考古发掘资质的单位,负责全省考古勘探发掘工作,现正在对堽城坝(闸)遗址项目进行考古勘探发掘,对堽城周围文物状况了解,宁阳县鹤(山)堽(城)路东段建设工程支线文物勘探与堽城坝(闸)遗址相邻,且本项目时间紧、任务重,为保证在短时间内完成文物勘探工作,保证宁阳县鹤(山)堽(城)路按规定时间通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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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3月25日起,至2019年3月29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3-29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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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宁阳县交通运输局 | 地址:宁阳县东街139号 |
联系人:李小龙 | 联系方式:0538-5682808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博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 地址:泰安市泮河西路德天SOHO大厦1105室 |
联系人:宿元花 | 联系方式:13853869050 |
『文物勘探需求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