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深度应用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深度应用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泰山区人民法院严格落实上级精神,配备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系统以及配套设施。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来源:十环招标网==》 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50.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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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深度应用。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服务期限:签订合同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0日内服务完毕。 6、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本次采购项目的相应经营范围及服务能力;(3)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合同生效后,乙方供货并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剩余5%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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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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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3月22日起,至2019年3月25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3-26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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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 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东首 |
联系人:唐祥 | 联系方式:0538-8625101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宏泽招标拍卖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泰安泰山双龙路1003华城丽景湾西门南邻 |
联系人:刘晨 | 联系方式:0538-8511886 |
『需求方案.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