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城乡环境卫生处县生活垃圾临时存放场省级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建设项目-渗滤液抽吸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的预算金额为25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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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采购内容:县生活垃圾临时存放场省级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建设项目-渗滤液抽吸。 采购数量:本项目共分一个包,具体技术服务内容(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该项目采购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及要求及磋商文件、技术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附件。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支持本国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监狱企业及残疾人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项目交付时间: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实施。 项目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具体规定详见附件。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相关要求及磋商文件、项目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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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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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3月22日起,至2019年3月27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3-28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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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广饶县城乡环境卫生处 | 地址:广饶县 |
联系人:王主任 | 联系方式:0546-6442673 |
2.采购代理机构: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 |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红河路219号 |
联系人:张女士 | 联系方式:0546-8329908 |
『附件.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