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无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无棣经济开发区星湖十路、开发八路路灯亮化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无棣经济开发区星湖十路、开发八路路灯亮化项目位于无棣经济开发区辖区内,为改善园区内环境质量,提升园区亮化景观效果。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经无棣经济开吗 发区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对园区星湖十路、开发八路路段进行高标准亮化,亮化总长度约12.6km ,路灯安装约488盏。项目总预算为498.44490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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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改善园区内环境质量,提升园区亮化景观效果。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执行相关国家标准:《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01);《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06);《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9-96)。 4.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1)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给予价格分及技术分各 5%比例加分。(强制节能产品除外); (2)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6%的扣除; (3)监狱企业产品价格给予6%的扣除。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 6%的价格扣除; 5.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交付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历天内竣工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执行相关行业标准。 7.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售后服务:执行厂家标准,24小时响应。 验收标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验收规范》;《国家城市道路照明安装、验收管理规定》。 8.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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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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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3月26日起,至2019年3月29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3-3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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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山东无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地址:无棣县海丰十六路国土大厦 |
联系人:毛竹青 | 联系方式:0543-5077118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同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滨州无棣海丰海丰十四路丰泽大厦5楼508室 |
联系人:孙翠仙 | 联系方式:18054310157 |
『亮化工程需求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