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市环境卫生管理局昌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昌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列入省“十三五”专项规划,项目设计日处理能力600吨,预计年消耗垃圾量21.9万吨,年发电量70.52万千瓦时,建设期约2年,计划总投资3.8亿元。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三条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现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服务采购。本项目设一个标段,预算6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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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须详细列明采购品目,工程类项目须附采购清单): 采购内容为昌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服务。采购品目:G03,其他服务,采购预算:60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支持资料。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规定。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本项目为服务项目,本条不适用。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预留份额、评审加分、价格扣除、优先采购、强制采购等): 落实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规定。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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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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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3月27日起,至2019年3月30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3-3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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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昌邑市环境卫生管理局 |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文昌南路167号 |
联系人:姜在福 | 联系方式:0536-7212004 |
2.采购代理机构: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富潍大厦A座23楼 |
联系人:赵永红 | 联系方式:0536-8796253 |
『昌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服务项目需求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