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昌邑市城东污水处理厂项目立项审批报告书编制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为适应昌邑市城区东部(潍河以东)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拟在围子街道辖区新建一座集污水处理和中水回用于一体的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预算投资6000万元,占地50亩,设计日处理污水规模为3万吨,出水水质达到地表四类水标准。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来源:十环招标网==》 现对建厂所需前期手续进行招标。本项目设一个标段,预算6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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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须详细列明采购品目,工程类项目须附采购清单): 采购内容为昌邑市城东污水处理厂项目立项审批报告书编制项目,招标内容包括:编制1、可行性研究报告书;2、项目选址报告书;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4、节能评估文件;5、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6、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7、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采购品目:G03,其他服务,采购预算:60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为项目立项提供支持资料。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规定。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本项目为服务项目,本条不适用。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预留份额、评审加分、价格扣除、优先采购、强制采购等): 落实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规定。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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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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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3月27日起,至2019年3月30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3-3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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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昌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址:昌邑市文昌南路167号 |
联系人:苑泉 | 联系方式:0536-7226017 |
2.采购代理机构: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 地址:潍坊市高新区富潍大厦A座23楼 |
联系人:赵永红 | 联系方式:0536-8796253 |
『昌邑市城东污水处理厂项目立项审批报告书编制项目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_20190327100220.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