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车辆定点维修供应商入围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聊城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车辆定点维修供应商入围,服务期1年,项目资金预算为180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国务院对特定招标项目的评标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采购内容:聊城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车辆定点维修。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聊城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车辆定点维修。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现行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无安全责任事故 技术规格:详见本项目技术和服务要求 物理特性:合格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预留份额、评审加分、价格扣除、优先采购、强制采购等)。 本项目适用对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服务的价格折扣。本项目根据法规要求: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服务评审价格折扣均为6%;生产商既是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又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折扣。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限:具体详见采购文件要求,地点:聊城市。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现行规范。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执行所有现行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规程中的规定进行施工验收,合格。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无。 |
|
三、论证意见: 无 |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3月28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4-0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聊城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 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建设西路4号 |
联系人:孟主任 | 联系方式:18963517828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山东聊城开发区东昌路159 |
联系人:徐经理 | 联系方式:16606356366 |
『需求方案(1).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