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单县公安局业务技术大楼、单县档案馆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单县公安局业务技术大楼、单县档案馆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就本项目采购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潜在供应商及社会各界的意见。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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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项目名称:单县公安局业务技术大楼、单县档案馆物业管理服务项目;2、项目编号:SDGP371722201901902000048;3、采购服务内容:通过本次采购确定一家专业物业管理服务单位,承担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服务等工作等;4、项目预算:约67万元;5、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使用要求;6、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7、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规定;8、项目实施时间:根据采购人需求进场;9、项目实施地点:单县公安局业务技术大楼位于单县君子路西侧,规划中的健康路北侧,主楼建筑总面积约13600平方米,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上12层,地下1层;单县档案馆位于湖西大厦西侧,人民法院南邻,建筑总面积约6500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上5层,地下1层;10、需满足的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服务标准及采购人要求的标准;11、服务期限:本项目物业服务期限暂定为一年,合同期满,自行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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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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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3月28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4-0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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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单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地址:单县开发区湖西大厦1楼 |
联系人:赵先生 | 联系方式:18605407128 |
2.采购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菏泽市人民路数码大厦A座5楼 |
联系人:刘先生 | 联系方式:0530-6109996 |
『单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单县档案馆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需求公示(1).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