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云县公安局视频侦查工作室建设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项目概况:结合我县实际,压缩资金,低能消耗,建设三级视频侦查工作室可充分增强我局视频侦查基层基础,实现快速检索查看监控录像,提高视频侦查破案效能,使我局利用视频侦查破案的手段、方式更加先进化、多样化,建成后亦可对模糊视频图像清晰处理,轻松发现嫌疑对象,真正适应当前打击违法犯罪形势的迫切需要。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来源:十环招标网==》 为顺利完成三级视频侦查工作室建设,达到《全国公安装备建设“十三五”规划》和《公安部视频侦查工作室建设规范》要求标准。 预算情况:1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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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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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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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3月28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4-0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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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庆云县公安局 | 地址:庆云县南环路1369号 |
联系人:孙先生 | 联系方式:17605346086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荣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德州市德城区康宁路588号 |
联系人:程女士 | 联系方式:0534-2302155 |
『需求方案.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