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交通运输局宁阳县京台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购置办公家具、办公设备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是为满足宁阳县交通运输局京台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需要,需购置家具及办公设备,预算控制价:1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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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方式:询价 2、评审方法:比照最低评标价法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来源:十环招标网==》 3.2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提供本次采购货物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第一标段主要内容:采购电脑2台,笔记本电脑1台;打印机1台,复印机1台。 第二标段主要内容:采购办公桌椅4套;档案橱2组;会议桌椅1套;沙发含茶几。 第三标段主要内容:采购2p空调设备6台,1.5p空调设备4台。 第四标段主要内容:采购灶台1套,抽油烟机设备1套,其他炊事用具1批。 第五标段主要内容:采购餐桌餐椅3套,茶水柜1,小方桌1套,木床4套,储物柜6组。 5.供货安装期限:签订合同后10日内供货并安装完毕。 6、售后服务要求: 6.1中标人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售后服务,应保证每半年至少一次上门回访、检修。 6.2 中标人在接招标人通知2小时作出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维修完毕,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修好的要免费提供备品(机)备件。 6.3 中标人免费为招标人提供中文操作手册并培训操作人员,其中包括讲解产品的结构以及原理、产品的使用以及维护保养,直至操作人员能够独立的操作使用。 7、付款方式: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付清合同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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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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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4月1日起,至2019年4月4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4-05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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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宁阳县交通运输局 | 地址:宁阳县东街139号 |
联系人:郭德芳 | 联系方式:5681010 |
2.采购代理机构:无 | 地址:无 |
联系人:无 | 联系方式:无 |
『采购需求报告SDTASJ201903210003.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