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朐县人民防空工程管护中心人防工程质监技术服务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概况 根据《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鲁防发【2018】9号)文件规定,自2019年起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弥补我单位技术空缺和人员不足,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服务单位,由中标单位负责我县“防空地下室工程质量监督技术服务和辅助性事项”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来源:十环招标网==》 2、预算情况 1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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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品目代码 品目名称 采购清单 采购预算 G03 其他服务 负责我县“防空地下室工程质量监督技术服务和辅助性事项”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18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和目标: 负责我县“防空地下室工程质量监督技术服务和辅助性事项”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3、需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达到采购人和项目审批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质量、安全标准合格,技术规格和物理特性详见招标文件。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鲁财库[2007]32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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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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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3月29日起,至2019年4月1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4-02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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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临朐县人民防空工程管护中心 | 地址:临朐县兴隆东路创业大厦1015室 |
联系人:王刚 | 联系方式:0536-3219979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卓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潍坊临朐城关街道4327 |
联系人:付少栋 | 联系方式:15553625188 |
『需求报告电子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