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章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潘王路与经十东路整治提升工程施工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潘王路与经十东路整治提升工程施工采购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经十东路北侧现状潘王路红线宽度36m,双向四车道,中央分隔带宽度为6m。 《==招标投标法 为了树立公开公正公平的采购环境请相互自律==来源:十环招标网==》 交叉口为十字交叉,车辆由北向南进入交叉口的车道仅有两个,缺少专用的左转车道。随着潘王路左转进入章丘城区的车辆增多,该交叉口现状极易造成交通拥堵。为进一步优化经十东路与潘王路路口交叉设置,破解交通“瓶颈”,拟对该路口北侧进行整治提升。 3、本项目预算为736235.0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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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1)对潘王路与经十东路程北侧路口进行整治提升。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行业标准:执行行业相关标准 地方标准:执行地方相关标准 其他标准: / (三)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现行验收标准 安全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要求 技术规格: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格要求 (四)交付要求 标的数量:执行采购要求 交付或实施时间: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及甲方开工令为准) 交付或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五)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执行采购要求 服务期限:执行采购要求 服务效率:执行采购要求 (六)验收标准: 招标人视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成立验收小组或者委托有关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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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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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3月29日起,至2019年4月1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4-02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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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济南市章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址:章丘区民泰路317号 |
联系人:付京龙、蒋盼盼 | 联系方式:81290196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孚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济南章丘明水柳沟小学对过 |
联系人:王雪晴 | 联系方式:0531-61328873 |
『潘王路需求.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