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县第二人民医院医疗综合楼电梯、空调采购及弱电配置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根据东明县第二人民医院采购计划要求,采购人就其所需东明县第二人民医院医疗综合楼电梯、空调采购及弱电配置项目进行招标,预算总金额为 717.51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现就其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潜在供应商及社会各界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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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项目名称:东明县第二人民医院医疗综合楼电梯、空调采购及弱电配置项目 2、采购内容:电梯、空调采购及弱电配置 3、项目预算:预算总金额为:717.51万元。 电梯:164.08万元;空调:466.68万元;弱电配置:86.75万元。 4、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满足东明县医院现代化、科学化、便利化的实际需求,为当地人民就医提供良好的环境及便利。 5、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执行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6、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安全隐患。 技术规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 7、项目实施时间及实施地点: 实施时间:工程具备安装条件签订合同后 90日历天内交付安装完毕。 实施地点:东明县第二人民医院 9、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质量标准,并满足采购人相关要求。 10、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鼓励环保政策、扶持中小企业政策等。 11、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质量标准;并满足采购人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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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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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4月1日起,至2019年4月4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4-05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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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东明县第二人民医院 | 地址:山东省东明县东明集镇东明集村北街 |
联系人:朱国忠 | 联系方式:0530-7225518 |
2.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陕西省西安碑林南二环西段21华融国际大厦B-1701 |
联系人:何坚 | 联系方式:13969119297 |
『东明二院需求方案.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