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乐山路南延道路排水工程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乐山路南延道路排水工程,预算金额约615.6183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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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采购人要求。 3、需满足国家相关标准:现行标准。行业标准:现行标准。地方标准:现行标准。其他标准:无 4、需满足的质量要求:合格。安全要求:安全文明实施。物理特性:详见附件。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6、项目交付或实施时间:满足采购人要求;交付或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满足项目要求 。服务期限:满足项目要求。服务效率:满足项目要求。 8、项目售后服务标准:满足项目要求。验收标准:达到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并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附件:链接:https://pan.baidu.com/s/1BRmvxmA5jG_XSwfv_e3qiw 提取码:2s4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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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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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4月1日起,至2019年4月4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4-05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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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址:聊城市东昌东路顺德大厦三楼 |
联系人:谢超 | 联系方式:0635-8513395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晟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聊城东昌府区利民东路66四楼 |
联系人:成庆春 | 联系方式:18663514223 |
『清单及论证意见.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