郓城县农业农村局郓城县粮食高产创建玉米良种推广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郓城县粮食高产创建玉米良种推广服务项目玉米采购项目,约225万(其中财政资金157.5万元,自筹资金62.5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及有关部门的具体职权划分,由国务院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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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种子名称 技术参数 数量 预算价 德单5号 玉米良种经过精选、包衣、包装,种子质量符合国家农作物种子(禾谷类)质量标准(GB4404.1-2008),纯度≥96.0%,水分≤13.0%,发芽率≥85%,净度≥99.0%,经过检疫。 4.5万袋 50元/袋 宇玉30 华良78 金来318 荃玉189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按照省市县相关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标准。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质量标准(GB4404.1-2008)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鲁财库〔2007〕32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交付时间: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供货 交付地点: 采购人指定位置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服务期限: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供货; 服务效率: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应在最快时间内响应。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8.1本项目按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现行规定执行,验收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要求;按照国标地标或行业标准要求制造、验收。 8.2在交货验收时如果发现产品达不到验收标准,中标人必须更换产品,并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直到验收合格为止。若中标人不进行更换或更换不及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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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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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4月1日起,至2019年4月4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4-05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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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郓城县农业农村局 | 地址:山东省菏泽市东门街53号 |
联系人:陈宏春 | 联系方式:18053065901 |
2.采购代理机构:华辰中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郓城分公司 | 地址: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工会对过二楼 |
联系人:张双双 | 联系方式:18253006550 |
『郓城县粮食高产创建玉米良种推广服务项目需求方案.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