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县公安局凤凰山派出所、杏花村派出所办公设备项目(杏花村派出所)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杏花村派出所办公设备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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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细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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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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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4月1日起,至2019年4月4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4-05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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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梁山县公安局 | 地址:梁山水泊中路140号 |
联系人:张思木 | 联系方式:0537-7529121 |
2.采购代理机构:济宁市梁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山东济宁梁山县水泊79 |
联系人:贾德华 | 联系方式:0537-7618108 |
『20190401杏花村派出所办公设备采购清单.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