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车定点保险招标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为满足寿光市公车用车保险业务服务需求,现通过公开招标选定3家车辆保险服务机构,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来源:十环招标网==》 本项目预算资金约为100万元,服务期限为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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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根据寿光市公车用车定点保险需求,采购3家车辆保险服务机构。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满足采购人保险业务需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执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采购人和项目审批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执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采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服务地点:寿光市。 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限共3年。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在服务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严格执行合同条款。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执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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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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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4月2日起,至2019年4月5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4-05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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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寿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地址:寿光市商务小区二号楼 |
联系人:事务局 | 联系方式:5267613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金润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淄博高新区中润大道77金润商务大厦 |
联系人:刘国萍 | 联系方式:13721961386 |
『需求公示.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