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诸城市扶淇河西岸路肩处铺设人行道及增加部分停车位建设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诸城市扶淇河西岸路肩处铺设人行道及增加部分停车位建设项目:诸城市扶淇河西岸路肩处铺设人行道及增加部分停车位建设项目,为方便市民出行,在扶淇河西岸(南环路至密州路)沿河路西侧路肩处加设人行道或园路;在龙都新苑小区附近空地较宽处增设小游园一处;对明诚路与扶淇河交接处空地进行绿化并铺装人行道,栽植行道树;在繁荣路至人民路较宽空地处增设停车场一处。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预算198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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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在扶淇河西岸(南环路至密州路)沿河路西侧路肩处加设人行道或园路;在龙都新苑小区附近空地较宽处增设小游园一处;对明诚路与扶淇河交接处空地进行绿化并铺装人行道,栽植行道树;在繁荣路至人民路较宽空地处增设停车场一处。项目预算198万元。 2、项目不分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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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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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4月4日起,至2019年4月7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4-08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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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诸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地址:繁荣路315号 |
联系人:赵辉 | 联系方式:6329077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和平街18繁华大厦1608号 |
联系人:王泽西 | 联系方式:13606467916 |
『doc01718520190403092419.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