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房产管理局泰安市擂鼓石大街中段建设工程山东科技大学锅炉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泰安市擂鼓石大街中段建设工程山东科技大学锅炉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八条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来源:十环招标网==》 本项目预算控制价42.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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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山东科技大学锅炉采购及安装。 3.需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附件。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供货时间:采购人指定时间。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质量标准:满足甲方需求,合格标准 供货期限:采购人发出供货通知后10日内供货安装完毕。 效率:高效、优质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售后服务:满足甲方要求,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9.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9.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9.2须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1、供应商需具备本次采购的经营范围,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所报产品的厂家须具备锅炉制造许可证; 3、所报产品须具备国家权威部分门出具的热工性能检测报告,符合锅炉生产指导的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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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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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4月3日起,至2019年4月6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4-07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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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泰安市房产管理局 | 地址:东岳大街382号 |
联系人:蒋志虔 | 联系方式:0538-8216076 |
2.采购代理机构:泰安市山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泰安泰山迎春西路南段56岱岳区农业技术培训中心 |
联系人:玄凯 | 联系方式:0538-8281000 |
『附件:需求报告.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