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堽城镇人民政府宁阳县堽城镇东沙村等5村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堽城镇人民政府宁阳县堽城镇东沙村等5村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项目 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预算金额:本项目控制价为 260.27 万元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概述:项目区位于宁阳县堽城镇境内,涉及堽城镇东沙村、大孔村、天兵店村、所里村、堽城里村5个行政村。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建设总规模4.6374公顷。本次招标内容为项目区内的土地平整工程以及灌溉与排水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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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项目区位于宁阳县堽城镇境内,涉及堽城镇东沙村、大孔村、天兵店村、所里村、堽城里村5个行政村。项目建设总规模4.6374公顷。详见工程量清单。 2. 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要求合格标准。 3. 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财库【2011】181 号、财库【2014】68 号、财库【2017】141 号、鲁财库【2007】3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4. 交付或实施时间:90 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交付或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需满足的服务标准: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服务期限:90 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服务效率:按照采购人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服务。 6.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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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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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4月4日起,至2019年4月8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4-09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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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宁阳县堽城镇人民政府 | 地址:宁阳县堽城镇政府驻地 |
联系人:卢爱华 | 联系方式:0538-5211276 |
2.采购代理机构:泰安晖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泰安宁阳文庙南关金阳商贸城2123号 |
联系人:许磊 | 联系方式:0538-5678806 |
『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