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堽城镇人民政府宁阳县堽城镇南宁村等2村土地整治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项目区位于宁阳县堽城镇境内,涉及堽城镇南宁村、辛朱李村2个行政村。 《==招标投标法 请准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总规模9.2048公顷,新增耕地面积2.4791公顷。包括土地平整和排水工程 预算金额:55.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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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本项目涉及土地平整工程和排水工程。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本工程施工不分标段. 2.质量标准:达到《项目规划设计报告》的要求。 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4.计划工期:6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5.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4投标人须未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5投标人须在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止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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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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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4月4日起,至2019年4月8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4-09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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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宁阳县堽城镇人民政府 | 地址:宁阳县堽城镇政府驻地 |
联系人:卢爱华 | 联系方式:0538-5211276 |
2.采购代理机构:泰安晖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泰安宁阳文庙南关金阳商贸城2123号 |
联系人:许磊 | 联系方式:0538-5678806 |
『需求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