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巨野县农业局(本级)巨野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巨野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拟就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采购,采购人为巨野县农业农村局,现就本项目采购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潜在供应商及社会各界的意见。 《==招标投标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制定本法。==来源:十环招标网==》 本项目预算约5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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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项目名称:巨野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项目 2、采购内容:本项目为巨野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规定。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①、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②、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③、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 6%的价格折扣。 6、项目实施时间:根据采购人需求 7、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需满足的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服务标准及采购人要求的标准。 9、 需实现的功能或目标:符合采购人要求。 10、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执行所有现行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规程中的强制性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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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论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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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4月3日起,至2019年4月6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4-07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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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菏泽市巨野县农业局(本级) | 地址:巨野县古城街道215号 |
联系人:彭永涛 | 联系方式:0530-8065899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华伟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金宇路30百丰大厦3楼 |
联系人:张龙 | 联系方式:13853766788 |
『采购需求公示.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