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门户网站集约化整合迁移改版建设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打造功能最强政务服务平台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发〔2017〕57号)要求,济南市正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全市政府网站设置,实现各级政府及部门网站集中统一管理,并迁移至市政府门户网站平台运行。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三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依法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通过本项目建设使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网站符合国家和省、市政府关于网站建设规范和电子政务系统建设的要求,实现与市政府网站平台架构、内容规范和技术规范要求的统一,能与市政府网站实现数据共享,解决网站信息重复维护、资源分散等问题。 项目预算为 46.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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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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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本项目无需论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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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4月3日起,至2019年4月6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4-07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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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地址:莱芜市凤城西大街148号 |
联系人:陈军 | 联系方式:0634-6114187 |
2.采购代理机构:莱芜熵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莱芜区花园北路43号 |
联系人:王芳 | 联系方式:0634-6123899 |
『附件:需求方案.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