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交通运输局大桥路(收费站-桥头)绿化工程施工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利津县交通运输局大桥路(收费站桥头)绿化工程施工已由利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2019】16号文批准建设,采购人为利津县交通运输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计划投资1080万元人民币。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三条 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来源:十环招标网==》 本项目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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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一)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该项目自黄河大桥桥头至收费站,长680米;路南侧为30米宽的林带,毛白杨为主,金叶榆、紫叶李登乔灌搭配、花色穿插;路北侧结合现有水面,形成花堤水岸景观,栽植观花植物,点缀垂柳、碧桃、迎春、五角枫登,水系与城南水系贯通。(二)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高标准打造沿线重点节点景观,实施道路绿化工程,完善苗木种植绿化及配套设施,达到本项目所需。(三)需满足的相关标准:与本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四)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质量目标合格、安全目标合格、无事故。(五)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范围内强制采购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七)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本项目的工作。(八)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验收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考核、验收。(九)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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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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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4月4日起,至2019年4月7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4-08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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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利津县交通运输局 | 地址:利津县利一路与津二路交叉口路南 |
联系人:王先生 | 联系方式:0546-5623789 |
2.采购代理机构:东营正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东营东营庐山路1188东营区华泰中心A座16楼1606-3室 |
联系人:宋先生 | 联系方式:0546-8017166 |
『利津县交通运输局大桥路(收费站桥头)绿化工程施工项目(需求公示).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