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2019年农业科研用农药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次采购项目为聊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2019年农业科研用农药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12.68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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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聊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2019年农业科研用农药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12.68万元。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采购需求。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及现行规范。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无。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执行财库〔2011〕181号、财库〔2016〕125号、财库【2014】68 号、财库【2017】141号等。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满足采购需求。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执行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达到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采购合同、磋商文件及成交人响应文件。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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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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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4月5日起,至2019年4月8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4-09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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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聊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 地址:聊大西路11号 |
联系人:李保昌 | 联系方式:0635-6050177 |
2.采购代理机构:聊城市吉发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省聊城东昌府区兴华东路53 |
联系人:李建林 | 联系方式:18906351797 |
『采购清单农药.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