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沂水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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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沂水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设备采购项目,项目预算143.5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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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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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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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4月9日起,至2019年4月12日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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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4-13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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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 1、采购单位:沂水县环境保护局 | 地址:沂水县文昌路18号 |
| 联系人:吴鸿飞 | 联系方式:7125012 |
| 2.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陕西省西安碑林南二环西段21华融国际大厦B-1701 |
| 联系人:何坚 | 联系方式:13969119297 |
| 『环保局清单!!!.pd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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