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枣庄市环境保护局机关重点污染源微观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需求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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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项目概况:为全面了解环境空气污染物现状、区域特征及传输路径,掌握城市环境空气污染成因、演变趋势及变化规律,计划采用网格化布点的方式,在全市8个省控以上自动监测站周围及重点企业共计布设192个微观站。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来源:十环招标网==》 建设覆盖全市省控及以上自动站、重点扬尘企业工业园区的微观监测系统,接入现有镇街及以上标准站数据和视频监控数据,初步建立全市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通过环境质量加密监测网格的建设和延伸,实现对重点监测目标的大范围、高密度、高频度的网格化精准监控,以实时监测数据精准锁定污染源,综合运用大数据动态分析污染物扩散趋势,快速预判、及时报警,形成多级联动的责任传导机制,快速消除污染源。监测项目主要包括: PM10、PM2.5、温度、湿度、风速、风向等。本项目按照 “BO”模式(即整套资产属于乙方,乙方负责设备建设、运营维护、仪器折旧以及相关平台、软件的建设开发,甲方每年购买乙方出具的空气监测数据和视频,3年为一个协议期),统一招标监测仪器和安装。 项目预算:553.9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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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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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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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4月9日起,至2019年4月12日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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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4-15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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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 1、采购单位:枣庄市环境保护局机关 | 地址:枣庄市新城区和谐路568号 |
| 联系人:王主任 | 联系方式:0632-8688010 |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顺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枣庄市中区永安镇东海路45 |
| 联系人:战经理 | 联系方式:15562201355 |
| 『需求报告.pd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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