郓城县畜牧兽医局郓城县2018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大型养殖场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项目名称:郓城县2018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大型养殖场 项目编号:37172532100220190006 项目预算:约6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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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大发酵罐设备采购两辆。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一条 本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国务院规定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决定。本法已对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作出规定的除外。==来源:十环招标网==》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采购需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满足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规定及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财库[2011]181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财库〔2007〕32 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交付或实施时间:采购人指定 交付或实施地点:郓城县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根据招标采购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供货任务。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达到国家规范规定验收合格标准。 9、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提供的产品数量和质量必须符合要求,对所供数量不足、质量不达标而出现的问题负全部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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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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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4月9日起,至2019年4月12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4-13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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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郓城县畜牧兽医局 | 地址:郓城县临城路69号 |
联系人:王翠云 | 联系方式:0530-6522816 |
2.采购代理机构:华辰中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郓城分公司 | 地址:郓城县工会对过二楼 |
联系人:张双双 | 联系方式:18053051373 |
『郓城县2018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大型养殖场.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