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章丘区城乡交通运输局G309线石河大街至世纪东路段辅道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对G309线石河大街至世纪东路段辅道工程建设,该路段全长660米,南侧增加3.5米侧分带、6.5米辅道、3.5米人行道;北側利用现状侧分带、辅道及人行道,根据现场调査结果,对损坏的人行道板砖进行更换。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来源:十环招标网==》 本项目勘察设计费用(含测量、地质勘探等费用)预算资金20万元,控制价20万元,所需资金属于区财政资金,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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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财库【2014】68 号、财库【2017】141号、节能环保政策等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行业标准:执行行业相关标准 地方标准:执行地方相关标准 其他标准:/ 三、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详见附件。 技术规格:详见附件。 物理特性:/ 四、交付要求 标的数量:1宗 交付或实施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交付或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执行采购要求 服务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效率:执行采购要求 六、验收标准:执行国家相关验收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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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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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4月9日起,至2019年4月12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4-13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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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济南市章丘区城乡交通运输局 | 地址:章丘区府前街民泰路318号 |
联系人:袭建栋 | 联系方式:15725739873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天辰大街389号3号楼512室 |
联系人:袁凤 | 联系方式:13075352088 |
『附件.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