鄄城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鄄城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经上级部门批准实施,现将本项目采购需求进行公示。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来源:十环招标网==》 公开征询潜在供应商及社会各界的意见。本项目采购预算为2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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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本次采购标的为电子阴道镜及精子分析治疗仪。主要内容:设备的采购、运输到指定地点、安装、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等。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具体详见技术参数。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凡参加此次投标的监狱、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其折扣报价部分给予6%的价格扣除优惠。 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按《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等有关节能环保的政策执行。节能、环保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价格分、技术分加分幅度为评标总分值的4%。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时间详见磋商文件,地点为鄄城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院内。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在合同期限内保质保量完成全部采购内容。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要求及行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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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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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4月11日起,至2019年4月14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4-15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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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鄄城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地址:鄄城县人民路东段78号 |
联系人:张建 | 联系方式:0530-2411602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菏泽市中华路与青年路交汇处桑盾大厦616室 |
联系人:王志香 | 联系方式:18661578182 |
『鄄城妇幼医疗设备采购需求公示报告定稿.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