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王坟镇人民政府宋家庄村幼儿园平房校舍建设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包括项目实施的背景、基本情况、前期调研及组织论证、预算安排等内容: (1)宋家庄村幼儿园平房校舍建设。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来源:十环招标网==》 (2)预算金额为243.0663万元。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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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宋家庄村幼儿园平房校舍建设;王坟镇宋家庄村平房校舍,框架结构,建筑面积741.19平方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国家有关的规范,规程和标准要求施工,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格工程。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规。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交付时间:2019年7月31日前竣工,保证在2019年9月1日学生上课使用。 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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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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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4月11日起,至2019年4月14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4-15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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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青州市王坟镇人民政府 | 地址:青州市王坟镇人民政府驻地 |
联系人:赵世华 | 联系方式:0536-3731011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国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潍坊市青州市云门山金泰大厦1616室 |
联系人:王义波 | 联系方式:13280127675 |
『工程量清单、专家论证意见及职称证.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