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业务用房改造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五莲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业务用房改造项目,包含原有旧天棚拆除重新吊顶,原有旧墙体拆除外运、玻璃隔断门、肯德基门安装,墙体粉刷等装修改造工程。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一条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购预算约1808912.32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计划工期30日历天。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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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预算:1808912.32元。 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执行国家相关规范 行业标准:执行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执行日照市相关标准 3. 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及相关安全技术要求,杜绝安全隐患。 技术规格:须满足国家相关规范及要求 物理特性:/ 4.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监狱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5.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根据采购文件的内容和服务要求。 服务期限:施工过程及保修期内。 服务效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6.验收标准:根据《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工程验收合格。 7. 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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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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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4月11日起,至2019年4月14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4-15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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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五莲县公安局 | 地址:山东省五莲县人民路1号 |
联系人:胡善鹏 | 联系方式:06335613722 |
2.采购代理机构:日照普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日照五莲富强路1 |
联系人:张作华 郑培英 | 联系方式:0633-3926001 |
『五莲县城关派出所改造工程工程量清单及需求方案.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