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单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油烟净化器安装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单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油烟净化器安装采购项目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来源:十环招标网==》 拟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本项目采购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潜在供应商及社会各界的意见。本项目采购预算约5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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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本次采购内容为单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油烟净化器安装采购项目,在幵山公园、财局周边300米范围居民楼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规定。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财库【2014】68号)、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财库【2017】141号)评审阶段的价格扣除。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开始于2019年,单县境内。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在合同期限内保质保量完成全部采购内容。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要求及行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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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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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4月11日起,至2019年4月14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4-15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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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单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地址:单县衙门街北段 |
联系人:刘先生 | 联系方式:13465016707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中慧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菏泽市牡丹区中华路77金鼎凤凰城A座710室 |
联系人:刘先生 | 联系方式:15668293081 |
『需求公示.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