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乔官镇人民政府昌乐县乔官镇房家庄村等8座新建工程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项目概况:昌乐县乔官镇房家庄村等8座新建工程,施工建设总投资约416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来源:十环招标网==》 新建房家庄村潴河中桥,庙子官庄村白浪河支流小桥,潘家槐林村南滚水桥,杨家淳于村南桥,西级村南滚水桥,西级村东南滚水桥,驻马河村滚水桥,北张村西至罗家庄子滚水桥共8座。 资金来源:县级50%,自筹50%。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国内独立法人企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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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昌乐县乔官镇房家庄村等8座新建工程施工的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采购人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项目实施的时间:自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完成。 地点:潍坊市昌乐县乔官镇境内。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及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依现行桥梁工程标准验收合格,工程质保期三年(从工程验收合格后计算)。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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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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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4月12日起,至2019年4月15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4-16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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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昌乐县乔官镇人民政府 | 地址:昌乐县乔官镇人民政府驻地 |
联系人:宋源清 | 联系方式:0536-6761106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普来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烟台开发区黄河路158建设大厦218室 |
联系人:孙建宁 | 联系方式:13356745653 |
『专家论证意见和工程量清单.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