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家店镇政府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外包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邱家店镇管辖范围内吴家庄生活污水处理站、徐家庄生活污水处理站、前燕庄生活污水处理氧化塘、王林坡生活污水处理氧化塘4处污水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和维修维护。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八条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来源:十环招标网==》 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45.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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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邱家店镇管辖范围内吴家庄生活污水处理站、徐家庄生活污水处理站、前燕庄生活污水处理氧化塘、王林坡生活污水处理氧化塘4处污水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和维修维护。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6、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本次采购项目及相关服务的经营范围及供货能力;(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合同签订后按季度拨付每一季度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按合同价款的25%支付,服务满一年全部支付完毕。付款时乙方除了向甲方提供本季度的收款发票外,另外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本季度供电部门的电力发票及本季度第三方水质检测合格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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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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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4月15日起,至2019年4月18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4-19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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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邱家店镇政府 |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邱家店镇 |
联系人:秦岐 | 联系方式:8661386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宏泽招标拍卖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泰安泰山双龙路1003华城丽景湾西门南邻 |
联系人:刘晨 | 联系方式:15153836777 |
『需求方案.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