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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19-04-16发布诸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一窗受理”集中行政审批办公平台建设项目(软件部分)需求公示

   日期:2019-04-16     来源:山东政府采购网    十环网整理   作者:诸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编辑:winwa       浏览:51    
核心提示:五、意见反馈方式: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4-2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
诸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一窗受理”集中行政审批办公平台建设项目(软件部分)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一次办好”改革任务,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优化政务服务专项行动方案》(鲁政办字〔2018〕131号)文件要求,市政务服务大厅要基本实现“一窗受理”服务。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一条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需对现有办公平台进行升级,搭建“一窗受理”集中行政审批办公平台,同时实现人脸识别、叫号、排队、显示与办公系统的无缝对接。费用合计98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一窗受理”集中行政审批办公平台。 费用合计98万元。 2.需满足的相关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需满足的质量:本项目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检验评定合格标准。 4.项目实施地点:诸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三、论证意见: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4月16日起,至2019年4月19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4-2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诸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地址:诸城市密州东路7号
联系人:经办人 联系方式:05366563776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和平街18繁华大厦1608号
联系人:王泽西 联系方式:13606467916
『软件平台(软件部分)需求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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