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接山镇人民政府东平县接山镇刘所村美丽村居建设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东平县接山镇刘所村美丽村居建设项目 2、招标控制价: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568.125954万元,其中第一标段:327.791518万元;第二标段:240.334436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三章 投标 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概述:本项目主要包括东平县接山镇刘所村美丽村居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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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第一标段:接山镇刘所村道路工程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为327.791518万元。 第二标段:接山镇刘所村景观工程及墙立面改造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40.334436万元。 2、质量标准:符合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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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于2019年04月16日在山东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组织相关专家对以上采购需求方案进行合理合规性论证,详细情况如下: 1、论证专家名单: 序号 姓名 专业 工作单位 1 赵瑜 建筑工程 东平县工程质量监督站 2 林冬梅 建筑工程 东平县规划局 3 毛庆秀 建筑工程 东平县规划建筑设计院 2、论证意见: 本采购项目资质要求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况,项目采购需求完整,各项指标达到国家相关标准,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本采购需求经专家一致认定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明确、合规、公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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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4月16日起,至2019年4月19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4-2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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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东平县接山镇人民政府 | 地址:东平县接山镇政府驻地 |
联系人:孙主任 | 联系方式:13583858587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东平县汇河街西段 |
联系人:杨磊 | 联系方式:0538-2851166 |
『工程量清单.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