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楼中央空调改造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项目内容: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楼中央空调改造项目,包括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楼1-9楼原中央空调整体拆除(含管道拆除及装饰拆除等所需拆除部分),采购及安装空气源空调,重新装饰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清单及图纸。 《==招标投标法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五条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来源:十环招标网==》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83.7904万元 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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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楼中央空调改造项目采购要求 3、本次采购货物需满足相应的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和规范。 4、本次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6、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7、供应商资格条件: 7.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具备空调设备生产能力制造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供货、安装能力; 7.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7.3.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7.4.供应商须具备中国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资质AI类证书。 7.5、投标人须在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止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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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于2019年04月16日在山东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组织相关专家对以上采购需求方案进行合理合规性论证,详细情况如下: 1、论证专家名单: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1 赵瑜 东平县工程质量检测站 2 李金霞 东平县垃圾处理场 3 毛庆秀 东平县规划建筑设计院 2、论证意见: 本采购项目资质要求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况,项目采购需求完整,各项指标达到国家相关标准,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本采购需求经专家一致认定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明确、合规、公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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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4月16日起,至2019年4月19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4-2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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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地址:东平县新汇河街181号 |
联系人:马主任 | 联系方式:13953828008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东平县汇河街西段 |
联系人:杨磊 | 联系方式:0538-2851166 |
『需求方案.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