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宁阳县综合信用服务中心装修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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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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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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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4月16日起,至2019年4月19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来源:十环招标网==》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4-22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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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宁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 地址:宁阳县府前街99号 |
联系人:高亮 | 联系方式:05385621039 |
2.采购代理机构:泰安长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泰安泰山长城路3圣地公寓B楼中区1101室 |
联系人:张春锋 | 联系方式:13954800111 |
『需求报告(定稿).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