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公安局东平县公安局G105大羊公安检查站及交警中队(站队合一)建设项目(一期)施工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东平县公安局G105大羊公安检查站及交警中队(站队合一)建设项目(一期)施工 2、招标控制价: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365.648190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来源:十环招标网==》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概述:本项目为东平县公安局G105大羊公安检查站及交警中队(站队合一)建设项目(一期)施工,建设内容包括:检查站用房建设和停车场建设,其中检查站用房,建筑面积1028.43㎡,包括便民服务、事故处理、附属用房,建筑结构类型:框架结构,地上一层,建筑高度6.00米(局部6.80米),耐火等级:二级;停车场建设面积:4671平方米;施工主要建设内容为:检查站用房土建、装饰、安装工程及停车场建设,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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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施工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质量标准:符合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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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于2019年04月19日在山东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组织相关专家对以上采购需求方案进行合理合规性论证,详细情况如下: 1、论证专家名单: 序号 姓名 专业 工作单位 1 赵瑜 建筑工程 东平县工程质量监督站 2 林冬梅 建筑工程 东平县规划局 3 毛庆秀 建筑工程 东平县规划建筑设计院 2、论证意见: 本采购项目资质要求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况,项目采购需求完整,各项指标达到国家相关标准,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本采购需求经专家一致认定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明确、合规、公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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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4月22日起,至2019年4月25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4-26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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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东平县公安局 | 地址:东平县新汇河街街69号 |
联系人:王主任 | 联系方式:0538-5075032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东平县汇河街西段 |
联系人:何明志 | 联系方式:0538-2851166 |
『报告及清单.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