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交通运输局昌乐县朱孔桥(红河-安丘界)维修工程施工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昌乐县朱孔桥(红河-安丘界)维修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招标预算为1039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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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招标内容:昌乐县朱孔桥(红河-安丘界)维修工程施工项目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昌乐县朱孔桥(红河-安丘界)维修工程施工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达到国家法律规范要求或相关行业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或相关行业标准。 5、需满足的招标政策要求:财库[2011]181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17】32 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6.1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完成。 6.2交付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工程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8.项目质保期及验收标准:执行国家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9. 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三级总承包及以上资质的国内独立法人企业。 10. 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评审后付工程结算价款的40%,满一年保修期验收合格再拨付30%,剩余30%质保期满后付清。 11. 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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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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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4月23日起,至2019年4月26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4-27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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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昌乐县交通运输局 | 地址:昌乐县城关商务社区6号楼 |
联系人:崔世军 | 联系方式:6293509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潍坊高新北宫东街3299新华大厦A座13 14层 |
联系人:刘艳莉 | 联系方式:18765792037 |
『需求方案-昌乐县朱孔桥(红河-安丘界)维修工程施工项目.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