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消防设施维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消防设施维修项目已经学校审批,同意实施。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来源:十环招标网==》 预算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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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 本项目主要对全院(不含室外消防设施)消防设施进行维修维护,完成9号公寓楼中控室联网。项目预算15.00万,不分包。详见附件。 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须详细列明采购品目,工程类项目须附采购清单)。 2.供货期(工期):40日历日。 3. 供应商)及代表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供应商代表必须为供应商在册职工,提供近期(3个月内)社会保险交纳证明。 (3)报名现场提供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证明原件封入报价文件正本,报价文件正本无交纳证明按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处理。 (4)供应商报名、磋商直至合同签署程序由同一供应商代表完成,中途不得更换。磋商现场更换代表按自动放弃磋商资格处理,其竞争性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4. 验收合格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付款100%。 5. 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10%,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向学校交纳,履约保证金必须由成交供应商银行账户汇出。非学校原因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再退还。自项目质量验收合格之日起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以成交供应商承诺为准)无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乙方)提出退还申请,填写项目质量保证反馈表, 20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质保期(以成交供应商承诺为准)内出现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乙方)不按约定要求履行质保义务,学校(甲方)有权安排第三方进行维修维护,维修维护费用由成交供应商(乙方)承担(从质量保证金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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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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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4月24日起,至2019年4月27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4-27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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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 | 地址:章丘大学城 |
联系人:李松岩 | 联系方式:83118005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三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济南市中二环东路12856二区二号公建楼 |
联系人:孙爱军 | 联系方式:13345126789 |
『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消防设施维修明细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