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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04-24发布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巡查支出需求公示

   日期:2019-04-24     来源:山东政府采购网    十环网整理   作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编辑:10huan       浏览:26    
核心提示: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山东省人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巡查支出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办发﹝2017﹞19号文件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十六条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治理行动的通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设扬尘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切实加强我省建设工程项目各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力度,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全面掌握施工现场生产活动状况,调动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提升质量安全的主观能动性,全面推动我省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的提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来源:十环招标网==》
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开展本次全省范围内的工程项目质量安全巡查。本次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在建工程实体质量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内业资料整理情况以及受检工程参建主体质量安全行为情况,预算资金为400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4月24日起,至2019年4月28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4-29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地址:济南市经五路纬四路46号
联系人:曹延东 联系方式:0531-87080852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济南历下区文化西路13A座1111室
联系人:李洪军 联系方式:0531-81917667
『工程质量安全巡查需求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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