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新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标线复新(新汶张庄、洋流路口)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1项目名称:新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标线复新(新汶张庄、洋流路口)项目 1.2采购人:新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项目负责人:卢苗 联系电话:17863871317 1.3项目概述:本项目新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标线复新(新汶张庄、洋流路口)项目 1.4项目准备: 1.4.1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违反本法规定,中标无效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依照本法重新进行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19.9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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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本项目新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标线复新(新汶张庄、洋流路口)项目 2.供货(安装)期限:合同签订后5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3.质量要求 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验收标准,能够提供相关权威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提供的相关服务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标准。 4.售后服务要求: 质保期:1年。 中标供应商应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对相关货物进行指导安装,并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售后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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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自行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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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2月27日起,至2019年3月2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3-03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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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新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地址:新泰市汶南镇沈家庄村驻地 |
联系人:卢苗 | 联系方式:05387283520 |
2.采购代理机构:无 | 地址:无 |
联系人:无 | 联系方式:无 |
『新汶张庄、洋流路口.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