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峄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峄城区前湾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污水管网工程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项目名称:峄城区前湾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污水管网工程 项目概况:小区内沿道路单侧修建污水管道,全长约1585米 项目预算:1537141.5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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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序号 采购内容 预算(元) 1 峄城区前湾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污水管网工程 1537141.58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三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依法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国家相关标准: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 行业标准:执行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执行地方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并通过验收 安全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要求,达到安全合格标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排除安全隐患 技术规格:/ 物理特性:/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财库【2014】68 号、财库【2017】141号、财库【2011】181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6〕125号。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项目交付地点:枣庄市峄城区 项目交付时间:签订合同后30天,完成本项目工程建设。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按行业及国家标准执行 服务期限:保修期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服务效率:/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其他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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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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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4月26日起,至2019年4月29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4-3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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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枣庄市峄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址:枣庄市峄城区坛山中路72号 |
联系人:徐德强 | 联系方式:0632-7727577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泰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济南历下区华能路9新龙科技大厦701室 |
联系人:王敏 | 联系方式:0632-3327967 |
『需求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