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博山中学锅炉房屋面消防整改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根据博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2018年12月学校对单位内部建筑进行自查,发现供暖锅炉房顶使用了泡沫夹芯板,按照文件要求,学校拟于2019年5月30日前整改完毕。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来源:十环招标网==》 整改预算金额9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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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一、项目工艺流程。 1、拆除原泡沫夹芯板。 2、安装工字钢檩条,防锈处理。 3、增加房檐,铺设石棉瓦固定好。 4、铺设陶瓷瓦。 5、清运垃圾。 6、整修完毕后,甲方验收。 二、质量保证。 1、供应商在整修过程中,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文明施工,确保施工安全。 2、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必须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并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 3、供应商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优质服务。 三、采购清单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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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评审小组成员赵增斌、李福忠、翟连德;供应商淄博睿晟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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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4月27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4-3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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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淄博市博山中学 | 地址:珑山路西首211号 |
联系人:张志超 | 联系方式:05336266066 |
2.采购代理机构:无 | 地址:无 |
联系人:无 | 联系方式: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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