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菏泽市牡丹区实验小学菏泽市牡丹区实验小学南校区综合楼、教学楼、地下车库、室外景观、路网、管网工程监理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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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根据菏泽市牡丹区实验小学需求,受采购人委托拟就菏泽市牡丹区实验小学南校区综合楼、教学楼、地下车库、室外景观、路网、管网工程监理项目进行采购。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六条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现就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各界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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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牡丹区实验小学南校区综合楼、教学楼、地下车库、室外景观、路网、管网工程监理项目。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采购需要,高效节能,提高工作效率,达到采购人适用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达到国家现行监理规范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监理规范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供应商所报产品属于政府采购强制节能产品的必须为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6.服务期限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服务地点:菏泽市牡丹区。 7. 需满足的服务标准: 应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监理规范要求。 8.验收标准:达到采购人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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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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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4月28日起,至2019年5月1日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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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5-02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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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 1、采购单位:菏泽市牡丹区实验小学 | 地址:菏泽市牡丹区中和路636号 |
| 联系人:杜延庆 | 联系方式:18854057111 |
| 2.采购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菏泽开发区人民路658 |
| 联系人:赵侃 | 联系方式:18053009988 |
| 『MX-M503N_20190428_154601.pd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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