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寒亭区城市管理局浞河改造工程配套项目施工与监理招标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采购的内容包括:潍坊市寒亭区浞河改造工程配套项目,标段一:浞河(运河-兴安街段)两侧污水管道的建设,标段二:污水处理厂出场路浞河桥拆除重建工程,及以上两个标段的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投标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来源:十环招标网==》 本项目总预算2033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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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1)采购内容:标段一:浞河(运河-兴安街段)两侧污水管道的建设,预算1822元, 标段二:污水处理厂出场路浞河桥拆除重建工程,预算191万元,以上两个标段的工程施工监理,预算20万元。资金已落实。 品目编码 品目名称 采购清单 采购预算 G02 其他工程 标段一:浞河(运河-兴安街段)两侧污水管道的建设 1822万元 B02 构筑物施工 标段二:污水处理厂出场路浞河桥拆除重建工程 191万元 G03 其他服务 以上两个标段的工程施工监理 20万元 (2)采购数量:详见附件清单。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包含多个采购标的的应当分别明确,下同): 实现正常生产、生活等功能的需要。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采购人和项目审批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预留份额、评审加分、价格扣除、优先采购、强制采购等): 执行财库[2011]181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 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合同签订后45日内施工完毕。地点为改造工程项目地。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执行国家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期限:供货、安装调试及质保期的全过程; 服务效率:执行采购要求。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并满足采购人的使用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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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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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4月28日起,至2019年5月1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5-05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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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潍坊市寒亭区城市管理局 | 地址:寒亭区通亭街3879号 |
联系人:张耀威 | 联系方式:0536-7283580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 | 地址:山东潍坊高新玉清街与金马路交叉口西北角安华电子三楼 |
联系人:张庆民 | 联系方式:0536-8657306 |
『需求方案-潍坊市寒亭区浞河改造工程配套项目施工与监理招标.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