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水利信息中心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系统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建设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系统,实现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管信息化监管,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系统涵盖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业务的各个流程,主要有手续办理、项目管理资料报审和备案、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时动态记录与查询等。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预算金额为97.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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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系统的任务是通过建立监督检查统一平台,反映全省在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情况,展示各级监督机构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实现项目信息资源共享,促进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管能力提高。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系统涵盖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业务的各个流程,主要有手续办理、项目管理资料报审和备案、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动态记录与查询等。根据业务功能分,主要包括8部分内容:信息公告子系统、队伍建设子系统、项目监督子系统、查询统计子系统、政策法规子系统、交流园地子系统、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子系统、接口设计等。利用现代办公手段加强水利基本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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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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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4月30日起,至2019年5月7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5-08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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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山东省水利信息中心 |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27号 |
联系人:葛召华 | 联系方式:0531-86974255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山东济南高新区伯乐路190号 |
联系人:廖鸿骏 | 联系方式:0531-67801608 |
『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429.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