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交通运输局《聊城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2018-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聊城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2018-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来源:十环招标网==》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支持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和残疾人企业扶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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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标的需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环保相关政策、标准,应符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130-2014)和《交通运输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第1部分:公路网规划》(JT/T1146.1-2017)等技术规范和要求。 2、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标的应符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130-2014)和《交通运输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第1部分:公路网规划》(JT/T1146.1-2017)等技术规范和要求。 3、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成果提交:应提交8套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采购人要求增加)及其电子版文件。 实施时间: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应提交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并于10个工作日内通过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审查。 实施地点为:甲方指定地点。 4、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应提交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并于10个工作日内通过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审查。 5、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种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聊城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技术审查。 6、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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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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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5月1日起,至2019年5月4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5-05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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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聊城市交通运输局 | 地址:聊城市昌润路103号 |
联系人:刘科长 | 联系方式:13869571973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东昌东路星光大厦1819室 |
联系人:王保申 | 联系方式:0635-8187888、18365972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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